判决书中的反动标语

长沙市开福区法院(2023)湘0105民初7904号案独审法官何x猛判决书中的定案词:
  “故即使被告所述属实,被告仅将涉及原告内容的链接发给周氏宗亲、被告的朋友、被告律师、 原告工作单位领导、 原告的哥嫂,亦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,应承担侵权责任。”(第11页,查看原文)涉嫌为‘反党纲、反宪法、反公民权利、戕害无辜百姓的反动标语’。
    其判决单方采信原告提交的6本《公证书》900余页网页截图证据,无视被告的核心申辩:
    1. 原告公证证据自身显示,被诉网络栏目需要用特定字串用‘搜索引擎’才能找到、输入密码才能阅览。法定属于公民个人空间、不容侵入 偷窥与盗窃截图的合法内容;
    2. 每本《公证书》都冠以“发表不实言论”、“损害名誉”、“造成影响”的名头截图取证,却没有调查核实记录,不具‘定性构陷侵权的职能与资格’,是必须排除的不合法证据;
    3. 加密栏目内容记载的是被告惨遭原告残酷诬陷迫害的内容,链接发给相关党的领导、维权律师、被误导的亲友,是公民的宪法权利。
    4. 从涉案公证书中抽取的《证据1、2、3、4、5、6》确凿证明,原告与公证机构严重触犯《公证法》第十三、二十三条“为不真实、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”的[虚假诉讼]、[污告诽谤]刑事罪责。
    5. 何x猛法官当庭宣称“(发给)除你以外的第三人,那都叫公开”,等同霸凌法庭、恶毒构陷亿万生育与割包皮的男女公民‘公开了自己 的生殖器官’。强烈要求人民法院勒令何x猛法官下岗补习小学语文与常规常理。